规划之窗

《泰安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泰安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日期: 2010-03-18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泰安市人民政府文件
 
泰政发〔2002〕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泰安妇女发展规划
(2001---2010年)》和《泰安儿童
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
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泰安儿童发展规划(200l一2010年)》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
 
泰 安 妇 女 发 展 规 划
 
(2001――2010年)
 
2001年12月
 
前     言
 
21世纪,我国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必将进一步推动泰安妇女事业进入―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1995年,市政府依据《山东妇女发展纲要》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妇女运动的实际,制定并颁布了《泰安妇女发展规划(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规划》)。这是我市第一部关于妇女发展的总体规划,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泰安妇女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5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各部门队真履行责任,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广大妇女积极参与,95《规划》的各项主要目标基本完成,为21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95《规划》的实施,改善了我市妇女生存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丁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21世纪前十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战略目标的实施,为我市妇女在更广泛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更多机遇。同时,也对全市妇女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适应新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整体素质,加快实现男女平等进程,发挥广大妇女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制定了2001--2010年《泰安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依据《山东妇女发展纲要》、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汁划的总体要求,从我市妇女工作的实际出发,以’95《规划》的实施成效为基础,针对我市妇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面向今后十年可持续发展,确立了我市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规划》把培养高素质的妇女群体、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平等参与作为总的目标;把经济、政治、教育、健康、法律、环境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把妇女在改革开放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问题及农村与贫困妇女的发展作为重点,《规划》既立足现实,又着眼未来;既有发展目标,又有工作措施,总体上体现丁实事求是、持续发展、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的原则。
《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动员社会力量,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引导妇女在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争取自身的进步与发展。
 
总    目    标
 
到2010年泰安妇女发展的总目标是: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妇女全面进步。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完善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法律赋予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得到实现。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经济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
2、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妇女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3、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面达到100%。
4、实现男女同工同酬,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5、保障女职工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6、减少城乡贫困妇女数量,逐步消除妇女贫困。
(二)策略措施。
1、制定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将促进妇女就业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参与经济决策的机会和途径,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决策管理的水平。
2、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主要包括获得资本、信贷、土地、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权利;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权利。
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
4、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利。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缩小男女收入差距。
5、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改善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鼓励妇女自谋职业,实行按比例安置残疾妇女就业的优惠政策,促进妇女多种形式的再就业。提高妇女在新兴产业、新兴行业中的就业比例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
6、为妇女充分就业提供信息、培训和服务。各类职业介绍机构要加强对妇女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提供各种就业信息;根据妇女求职需求和妇女从业人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能力。
7、进―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第,健全完善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加强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把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款纳入劳动合同和企业集体合同。加强培训,提高女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8、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全面实行女职工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
9、加大劳动与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企业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要依法纠正和处理。
10、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面向农村妇女开展各种劳动技能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为农村妇女在非农产业就业创造更多的机会。
11、制定减少妇女贫困的政策措施,增加贫困妇女的经济
收入,发展以妇女为主的扶贫项目,加大对贫困妇女的扶持力
度,使贫困妇女成为扶贫资源的获得者和扶贫成果的直接受
益者。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一)主要目标。
1、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
2、市、县(市、区)、乡镇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在达到1名的基础上,数量有所增加。
3、担任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女干部数量有所增加。重要岗位女性数量有较大增加。乡镇党政班子正职女干部数量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4、市、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有60%以上的领导班子至少选配1名女干部,其中,担任正职的有所增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优先配备女干部。
5、提高行政管理层、大专院校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企业职工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应与该单位女职工所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6、村(居)委员会中,基本达到有1名以上女干部。
7、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保持在30%以上。
(二)策略措施。
1、充分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权利。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政策,鼓励、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竞争和民主管理。
2、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公务员管理和参照管理工作制度,为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进―步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3、在制定有关妇女生存、发展的政策及涉及妇女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时,要充分听取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以及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重视妇联组织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制定和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规划,加强对年轻优秀女干部的培养,大胆及时启用优秀年轻女干部,确保女领导十部的比例稳步提高。
6、在选拔、聘用干部和录用公务员时,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保障在选拔、聘用干部和公务员录用时女性不受歧视。
7、加强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对女性领导人才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培训和轮岗锻炼,培养复合型高层次女性人才,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的意识和竞争能力。
8、提高女部的政治文化素质,不断改善女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女干部有较大幅度增加。
9、注意培养和发现高层次的女性管理人才,不断提高女性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的比例。
10、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提高职工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充分发挥女职工代表的作用。
11、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妇女群众积极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提高妇女民主参与的程度和比例。
12、重视表彰、奖励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大力宣传妇女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和贡献,提高女性人才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三、妇女与教育
(一)主要目标。
1、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100%,辍学率控制在0.5%之内。初中阶段女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
2、高中阶段女性入学率达到85%以上,高等教育女性入学率达到18%左右。
3、城镇职业妇女90%以上接受职业培训,农村妇女劳动力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每个妇女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30%接受高新技术培训。
4、妇女获得绿色证书人数在2000年的基础上提高60%,女农民技术员人数比2000年增加1倍;逐步提高中、高级女农民技术人员的比例。
5、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与男性大体接近。
(二)策略措施。
1、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保障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和途径,缩小男女受教育差距。
2、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商标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等手段,制止女童辍学;实施“春蕾计划”,帮助失学女童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帮助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女童、贫困家庭女童同步接受义务教育,杜绝新文盲的产生。
3、在教育技术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进程中,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信息和优质教育资源。
4、在城镇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普通高校女生的比例要逐步提高,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的女性比例;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家庭女生完成学业。
5、大力发展各类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采取多种办学形式,为妇女创造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使新增女性劳动力和在职人员能够掌握先进技能,适应职业变化需求,提高岗位竞争能力。要积极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农村女初中毕业生提供多形式的继续学习机会。
6、把妇女的素质教育贯穿于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以及培训等各个方面,培养女学生的知识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人文素养和科学梢神。普遍提高妇女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科学技术应用能力。
7、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政策规定,逐步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从学校教育到社会教育一体化、开放性的终身教育体系,为妇女提供终身学习的条件和机会。
8、农村妇女劳功力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和文化知识学习。将农村初中基础教育与“绿色证书”教育有机结合,使农村女童获得全面的知识和劳动技能。
9、加强残疾妇女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提高残疾妇女的爱教育程度,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
四、妇女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的
预期寿命。
2、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99%以上,农村达到95%以
上。
3、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29/10万以下。
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高危孕产妇
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保持在
100%。
5、已婚妇女汁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5%。
6、已婚育龄夫妇避孕措施落实率达到98%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降至0.5%以下。
7、妇女艾滋病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策略措施。
l、在卫生政策与发展规划中体现妇女健康的主要目标,加强对妇女健康目标的实施。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不断完善落实妇幼卫生政策措施,保护妇女的健康权利,提高妇女的健康自主权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对卫生保健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类危害妇女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4、发展社区服务,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发挥社区在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将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纳入流入地死亡统计范畴。
5、卫生保健以预防为主,以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保健设施配备,做好预防保健综合服务,重点筛查和治疗严重危害农村妇女健康的疾病,预防和减少农村妇女妇利病的发生,提高农村妇女的卫生保健水平。
6、加强对妇幼卫生人员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强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卫生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7、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心理特点,进行健康教育,提供保健服务,提高妇科常见病的普查普治率。
8、加强产科建设,提高产科服务质量,降低剖宫产率,提高住院分娩率。
9、开展生殖保健科学研究,提高对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疾病的预防和治疗水平。
10、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开发、研制男性避孕节育产品,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11、加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教育,普及生殖保健、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理念。
12、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识,提高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强化对供血机构和血制品生产单位的管理,减缓艾激病传播速度。
13、在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中,合理安排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经费和科研经费,加大对妇女卫生保健事业的投入。
14、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展农村合作医疗,普及母婴保健保偿,提高城乡妇女享受卫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
15、充分利用现有体育场馆及设施。广泛开展妇女健身活动,提高妇女身体素质。
五、妇女与法律
(一)主要目标本。
1、健全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规定。
2、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各类犯罪,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
4、维护妇女平等的财产权利。侵害妇女财产权利的婚姻案件、继承案件受理率达到100%。
5、维护妇女合法的控告、申诉权及诉讼中的各项权益。
6、健全和完善妇女法律援助和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法律帮助。
(二)策略措施。
1、根据妇女权益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和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2、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法制宣传规划,把普法宣传和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意识,增强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3、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降低强奸、拐卖等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刑事案件发案率,提高结案率;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严厉打击卖淫嫖娼活动和其他社会丑恶现象。
4、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相继承纠纷案件时,要切实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继承权、抚养子女等合法权利。
5、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妇联特邀陪审员制度,保障涉及妇女的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公正有效。
6、加强对司法、执法人员性别意识的教育和培训,增强其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7、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及时处理受害妇女的投诉,保障受害妇女的申诉渠道畅通。
8、建立完善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妇女热线等各类妇女救助和服务机构,向遭受暴力侵害和需是决策者的性别意识,逐步消除对妇女的偏见、歧视以及贬抑妇女的社会观念,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领域,展现妇女在经济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禁止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在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
4、为妇女在传媒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使妇女广泛参与大众媒体的管理、节目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提高妇女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程度。
5、鼓励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6、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阶段的妇女逐步进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网络。
7、加大社会隔利事业资金投入,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逐步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的供养标准。
8、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减轻妇女家务负担,使妇女有更多的支配时间发展个性、完善自我。
9、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社会化,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关注残疾妇女、贫困妇女,创办为弱势妇女群体服务的公益事业,改善她们的生存环境,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
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9、妇联、工会、共青团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妇女与环境
(一)主要目标。
1、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
2、提高妇女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水平。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女性比例不超过60%:城镇女性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达到全面覆盖。
3、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
关系。
4、为妇女创造适宜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6%,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改水受益率达到99%。
5、增强妇女环保意识,提高妇女环境保护科学知识知晓率。
6、增加妇女自我支配时间。
(二)策略措施。
1、制定具有社会性别意识的文化和传媒政策,在文化教育、宣传、环境等发展规划中充分体现妇女与环境的主要目标。
2、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特别
3、将性别平等意识纳入传媒和文化艺术领域,展现妇女在经济和社会进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传妇女中的先进模范人物,禁止色情或有辱妇女人格的作品在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
4、为妇女在传媒领域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使妇女广泛参与大众媒体的管理、节目制作、教育、培训和研究,提高妇女对媒介资源的占有程度。
    5、鼓励妇女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女性。
6、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不同收入层次及不同年龄阶段的妇女逐步进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网络。
7、加大社会隔利事业资金投入,完善对低收入妇女群体的生活保障,逐步提高社会救助对象的供养标准。
8、发展社区服务事业。在社区优先发展对家庭生活有直接影响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家政服务水平,减轻妇女家务负担,使妇女有更多的支配时间发展个性、完善自我。
9、积极发展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逐步实现老年服务社会化,保障老年妇女的身心健康。关注残疾妇女、贫困妇女,创办为弱势妇女群体服务的公益事业,改善她们的生存环境,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
10、加强家庭美德建设。提倡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鼓励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
11、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女性生活、工作和娱乐活动场所的各类污染指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对妇女造成的危害。
12、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把农村自来水建设和卫生厕所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13、提高妇女的环保意识。改变对环境有害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妇女积极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推广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农业和绿色农业,倡导绿色消费。
 
组织与实施
 
1、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市直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要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本规划的实施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3、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掌握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注重对妇女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应用。
4、各级政府要保证实施规划所需经费,根据规划实施中的重点和难点,适当安排专项拨款;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妇女的发展,鼓励赞助妇女事业。
5、本规划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测与评估
 
1、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加强市级妇女发展综合统计,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做好实施规划的信息搜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妇女发展现状,预测趋势,评估规划实施效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建立市级妇女状态监测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妇女发展状况。本规划分性别的统计指标,纳入全市统计范围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与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汁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施。
3、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市直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规划的实施效果。市级监测评估周期为年度监测评估,每3―5年的阶段性监测评估和10年的终期监测评估。
4、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妇女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妇女规划的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组成。负责制定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的重点指标,确定监测方法,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数据库;向政府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市级妇女状况统计监测报告;指导各地妇女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
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对―定领域或一定地区进行检查、督导;开展阶段性评估,向省政府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报告;指导各地妇女规划的检查评估工作。
各地都要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规划的实施情况。
 
泰安儿童发展规划
 
(2001――2010年)
 
2001年12月
 
前        言
 
在过去的十年里,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1992年参照世界儿童首脑会议提出的全球目标和《儿童权利公约》,国务院颁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省政府颁布了《山东省儿童事业发展规划》。为了推动泰安儿童事业的发展,市政府于1994年颁布了《泰安市九十年代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各级党委、政府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加强领导,有关部门积极履行职责,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我市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儿童教育取得明显成效;儿童法律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环境得到改善。
21世纪是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世纪。今后十年是我国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向新的战略目标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我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因此,必须把提高国民素质,开发人才资源作为战略任务,必须从儿童抓起,培养、造就适应21世纪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为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环境,提供了更多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任务。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培养和造就现代化建设“四有”新人,特制定《泰安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按照《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及《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总体要求,从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出发,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以培养、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从儿童健康、儿童教育、儿童法律保护、儿童环境4个领域,提出2001--2010年儿童发展的目标和策略措施。
    《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
 
总  目  标
 
到2010年泰安儿童发展的总目标是: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儿童健康水平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儿童教育在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实施水平,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明显优化;处于困境的儿童受到特殊保护。
 
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2005年达到95%,2010年达
到99%。农村2005年达到90%,2010年达到95%。
――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1、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孕产妇死亡率降至20.29/10万以下。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2005年达到95%,2010年
保持在99%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以上。
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达到100%。
――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4‰以下。
――努力降低孕产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
――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
3、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死亡率降至9‰以下。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16.36‰以下。
――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构成死因的发病率。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控制在0.1‰以下。
――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并逐步将新的疫苗接种纳入常规免疫管理。
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嗯病率降至1.4%以下。
――新生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
――婴幼儿家长的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婴儿母乳喂养率以市为单位保持在94%以上,适时、合理添加副食。
――减少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2005年达到97%,2010年达到99%以上。
――实行7岁以下儿童听力筛查及监测常规管理,健伞聋儿早期干预工作体系。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2005年达到60%,2010年达到85%。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中小学生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及格率达到94%以上。
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预防未成年人吸毒。
――预防和控制性、艾滋病、结核病的增长和蔓延。
――开展多种形式的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和心理行为异常的矫治服务。
(二)策略与措施。
1、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优生优育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2、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加强对儿童保健机构和人员的管理,所有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均应依法取得许可证。
3、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逐年增加卫生防疫、妇幼保健事业经费投入,改善妇幼保健机构设施和设备条件,培养妇幼保健拄术人员,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
4、落实《山东宵儿童汁划免疫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督管理。
5、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增强常规免疫的有效性,逐步增加接种疫苗的种类。预防性注射达到安全注射标准。
6、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提供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服务。健全卫生监测网络和常规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5岁以下儿童死亡、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7、全面开展妇女生殖健康服务,依法开展婚前保健服务,做好婚前卫生咨询、卫生指导和婚前医学检查,为育龄夫妇提供计划生育指导。加强对农村孕产妇的保健服务,继续实施“母亲安全”项目,开展高危孕产妇的筛查,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创造安全分娩的必要条件,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8、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做好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和早期干预工作,减少残疾儿的发生。积极防治儿童多发病和常见病。重视做好儿童牙病防治和控制屈光不正的工作。
9、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及《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全面落实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逐步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
10、进一步完善医疗保健制度,确保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帮助特困家庭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加强对弃婴和孤儿的救助。对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实行保健管理。
11、重视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普及。在学校搞好心理健康教育;在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儿童心理咨询和矫正服务机构。
1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有关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预防及自我防范知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重视在青少年中进行青春期教育、预防吸烟和吸毒的教育。
二、儿童与教育
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
1、巩固“普九”成果;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100%,辍学率控制在0.5%之内。
――初中学生入学率达到99%以上,辍学率降低到1%以下。’
――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95%以上,辍学率降低到1%以下。
――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适龄儿童基本接受学前教育。
――0--3岁儿童早期受教育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城市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5%,农村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达到95%以上。
3、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高中阶段学生入学率达到85%以上。
4、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
――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
――中小学教育设备、设施配备合格率达到100%。
――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率保持在100%。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办好家长学校,增加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
――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城市达到91%以上,农村达到81%以上。
(二)策略与措施。
l、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切实把发展教育作为墓础设施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
2、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异,为所有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
3、建立“政府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个人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推进办园体制改革,搞好幼儿园布局调整,建立对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的评估体系。积极探索有利于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非正规教育形式。树立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培养儿童健康的体质、良好的生活习惯、求知欲望、生活自理能力和心理素质。
4、加快规范化学校建设步伐,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扩大学校规模,进一步巩固“普九”成果,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5、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优势,保持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
6、继续完善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市办好1所盲童特教中心;每个县(市、区)办好一处特教学校。轻度智力残疾儿童、重听儿童、低视力儿童全部随班就读。在巩固残疾儿童少年同步实  施义务教育的同时,积极发展学前和高中段及以上阶段特殊教育。加强对残疾儿童的职业技能训练。
7、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重点发展以计算机应用为中心,以计算机教育网络化为基础的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施,基本实现“校校通”。在农村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发挥卫星电视教育的作用,使全市中小学都能收看教育电视节目。
8、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考试评价制度,积极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改革教育内容和方法,注重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9、加强中小学校长和专任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使小学、初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分别提升到专科、本科层次,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10、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培养儿童的健全人格,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教育,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重视性别平等、科普、劳动技能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促进良好心理素质的形成。
11、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切实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权利。
12、采取积极措施,基本实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13、学校、托幼园(所)的教职工要爱护、尊重儿童,维护儿
童的人格尊严,不得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儿童。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开除学生。学校教育、管理方法应适合学生身心特点。
14、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教育优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
15、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加强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和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保育、教育观念,掌握科学育儿的知识与方法。
16、搞好社区教育,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的社会教育功能,加强儿童校外教育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各县(市、区)都要建立一处青少年活动场所,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为儿童教育服务。
17、充分发挥科技馆、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的作用,向儿童少年广泛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方法,吸引更多的儿童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完善、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儿童权益。
(一)主要目标。
1、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2、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人身权利、财产权力的各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婴和病残儿童。
――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严禁对儿童进行经济剥削。
3、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重新犯罪。
一一在中小学普遍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
4、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未成年人参加诉讼和辩护的权利,维护其诉讼中的各项权利。
――基层法院要建立少年法庭或专门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合议庭,对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进一步完善妇联、工会、共青团、学校、特邀陪审员制度,以利于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
5、建立儿童法律援助机构,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二)策略与措施。
1、完善儿童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儿童权利公约》。
2,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网络。防止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及时矫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和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康复、回归社会工作。
3、加强对企业用工、个人雇工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使用童工的,及时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4、严厉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引诱、教唆、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相互配合,在侦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采取有别于成年人的诉讼程序和方式。对未成年人罪犯执行刑罚时,要与成年人罪犯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
5、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宣告缓刑,以及被解除收容教养。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6、宣传普及保护儿童的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应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儿童保护工作。
7、加强对司法人员儿童法律知识、权益保护和办案技能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8、开展对儿童的纪律、法制、安全教育,增强儿童法律意识,提高儿童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
四、儿童与环境
改善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提高儿童的生活质量。
(一)主要目标。
1、改善儿童生存的自然环境。
――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9%。
――农村安全饮用水人口覆盖率达到98.5%。
――农村自来水人口覆盖率达到80%。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
――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城市空气、水和噪音按功能区基本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6%以上。
――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5%;农村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0%。
2、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
――尊重儿童、爱护儿童,使儿童免受―切形式的歧视和伤害。
――为儿童提供必需的娱乐时间,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的权利。
――提高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的质量,保证其完全无害。
――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净化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
――各类媒体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信息,保证儿童免受不良信息的影响。
――为儿童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增加社区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设施的建设,各县(市、区)至少有一处成建制的儿童活动场所,都要有一所纳入教育序列的少儿竞技体育学校。
3、保护处于困境中的儿童。
――提高残疾儿童康复率。
――改善孤儿、弃婴的供养、康复医疗状况。
――市儿童福利院要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能力。
(二)策略与措施。
1、加大《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执法力度。依法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制定农村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条例的配套实施细则或办法;推进工程改水、联合改水,实施社会化供水;推广改厕适宜技术,普及经济实用的卫生厕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水源保护,保护树木、绿地。
2、对儿童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强化儿童的环保意识。鼓励和组织儿童参与植树造林,为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3、加强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完善检测标准和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安全监察,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减少儿童意外伤害。鼓励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体现儿童受惠的原则,为儿童发展提供支持。
4、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歌曲、影视作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科技、娱乐等活动,丰富儿童精神文化生活。对文化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扫除淫秽、色情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对儿童的负面影响。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及学校周边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
5、积极开展“美在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6、巩固和建立各类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将儿童校外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娱乐等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强化社区对儿童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功能。巩固发展农村儿童科技、文化园。加强对城乡各类儿童活动场所的管理,提高社会效益,逐步实现社会公益活动场所面向儿童免费开放。
7、改善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培训等福利机构设施和条件,强化其供养、教育、康复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倡导儿童福利社会化。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发展社区残疾儿童康复、卫生机构,对残疾儿童家长进行康复技能培训和指导,使残疾儿童在社区和家庭普遍得到经济适用的康复训练。
8、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儿童的管理,确保其享受与当地儿童同等的计划免疫、医疗保健服务和义务教育。
9、加强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在流浪儿童相对集中的城市设立多种形式的流浪儿童保障机构,完善其收容、教育、遣返功能。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
10、扩大儿童工作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全国性、区域性的交流、研究和合作活动。
 
组织与实施
     
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二、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安本地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部署,统筹安排;要将本《规划》的实施列入议事日程,纳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政绩考核。
三、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市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固体每年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全都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报告制度,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指导、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时掌握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注重儿童领域的理论研究。
四、各级政府要根据财力情况,保证并逐步增加实施《规划》所需经费。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儿童事业的发展。
五、本《规划》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测与评估
 
一、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加强市级儿童发展综合统计工作,增设分性别统计指标,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统计数据库。做好实施《规划》的信息搜集、整理、反馈和交流工作,分析儿童发展现状,预测趋势,评估《规划》实施效果,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建立市级儿童状况监测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科学规范的监测评估方案,全面、动态地监测儿童发展状况。《规划》分性别的统汁指标要纳入全市统计制度和各有关部门的常规统计、统计调查。建立健全劳动监察、卫生监测、教育督导、统计评估、法律监督机构,完善监测机制,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三、建立定期报送和审评制度。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部门,每年向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统计局报送监测数据及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并对报送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实施效果。市级监测评估周期分为年度监测、每3―5年的阶段性监测评估10年的终期监测评估。
四、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监测评估方案,根据监测评估成果提出相应对策。
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专家评估组。
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制定《规划》分性别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监测评估的重点指标;确定监测方法,收集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分性别统计的数据库;向省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上报、提交全市儿童状况统计监测报告;指导各县(市、区)《规划》统计监测工作。
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推荐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检查、督导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开展阶段性评估,向省和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上报、提交评估报告;指导各县(市、区)对实施《规划》的检查评估工作。
各县(市、区)都要建立相应的监测评估机构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规划》和本地规划的实施情况。
 
泰安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文        件
 
泰妇儿工委宇〔2002〕1号
 
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泰安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
《泰安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泰安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泰安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颁布实施。两个规划提出了2001―2010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有关政策措施,是指导、推动本世纪前10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行动纲领。为做好两个规划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搞好宣传动员,为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创造舆论环境
各级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新的妇女儿童规划的重要意义,宣传两个规划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着力提高各级、各部门领导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使各方面明确两个规划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目标,使各部门、各单位明确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所承担的任务。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为妇女儿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将于今年3月和6月在全市分别开展两个规划学习宣传月活动,各级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使学习宣传活动取得成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好实施两个规划的起步工作
今年是实施两个规划的第一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全面落实规划各项目标,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意义重大。各级要根据两个规划的要求,在认真分析本地妇女儿童发展现状、总结“九五”实施妇女儿童规划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同时,要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要制定好职责分解和分阶段目标管理计划,把妇女儿童发展的各项目标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并加强协凋和督促检查。妇女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出台本部门、本单位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三、抓好示范和培训,突出重点,把两个规划落到实处
用典型推动是实施“九五”规划的一条成功经验,各地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不同类型的示范单位,进行两个规划实施的示范工作。要制定培训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搞好实施新规划的培训工作。要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指导面上工作的开展。要把实施两个规划的重点继续放在农村比较落后的地方,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要根据“九五”规划某些方面未达标的实际情况,分析找准影响本地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问题,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促进这些问题的解决。要转变工作作风,注重工作实效,防止形式主义,真正把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落到实处。
四、健全和完善实施两个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机制
监测评估是推动两个规划实施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市统计局要根据两个规划的要求和省统计局制定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尽快完善我市两个规划监测统计体系,为全面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做好准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在完成“九五”规划终期监测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监测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进―步推动监测评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及时掌握两个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更加有效地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进程。
五、做好实施两个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
实施两个规划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动员和协调社会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通力协作,各级妇儿工委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实施两个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一定要切实加强指导和协调,认真研究实施两个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协调推动各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定期研究实施两个规划中的实际问题,每年要向市妇儿工委报告实施两个规划的工作情况。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要积极搞好牵头协调,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坚持分类指导。各级要保证妇儿工委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两个规划顺利实施。
 
泰安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去
2002年1月22日
 
《泰安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
《泰安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宣传提纲
 
一、制定新规划的背景
1994年、1995年,我市根据山东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颁布了《泰安市九十年代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泰安妇女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九五”规划)。“九五”规划的制定实施,对于推动泰安妇女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五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对实施规划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规划的各项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发展。广大妇女的民主参与能力和参与意识显著增强,妇女参政比例稳步提高;妇女就业领域不断拓宽,妇女从业人员大幅度增加;农村妇女儿童贫困人口基本消除;男女干等受教育水平差距缩小,妇女儿童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妇幼保健工作得到重视,妇女儿童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保护妇女儿童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规定逐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条件明显改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我市妇女儿童事业虽然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有待于进一步宣传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于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妇女在参政、就业、教育、健康以及婚姻家庭中的平等权利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儿童教育仍存在重智轻德、重养轻教等现象;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教育和保护有待于进一步解决;侵害儿童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农村妇幼保健基础设施、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特殊儿童教育机构等硬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全面提高妇女地位,促进妇女发展,实现男女平等,全面改善儿童成长环境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21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我省也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新世纪、新形势为妇女儿童在更广泛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发展创造了条件,提供了机遇,同时,也对妇女儿童提出了新的挑战,为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促进妇女儿童更快更好的发展。国务院省政府分别于5月22日、9月24日正式颁布了全国、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市妇儿工委于2001年2月28日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通过了《泰安妇女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泰安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今年1月15日市政府以泰政发〔2002〕1号文件正式颁布实施。
二、制定新规划的意义
新规划的制定是全市广大妇女儿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世纪第一个10年妇女儿童发展有了新的目标、任务,有了新的起点、高度,有了前进的方向,它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和庄严承诺。它的制定不仅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丁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也为我市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制定新规划的主要依据
一是依据《山东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山东妇女发屉纲要(2001―2010年)》和山东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从山东实际出发,分别提出了我省妇女在政治、经济和教育、健康、法律保护、生存环境等领域和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环境等领域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山东妇女儿童的发展目标也是泰安妇女儿童进步与发展的根本方向。我市新规划的制定,从总体上休现了我省“两纲”的基本要求,在基本框架和指标体系上保持了与全省的衔接。
二是依据《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提出了我市新世纪前五年各项事业发展的宏伟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全市人民包括广大妇女的共同努力。同时,妇女儿童的发展也离不开社会的发展,只有社会发展了,妇女儿童的友展才有希望和可能。因此,在新规划制定中,坚持把全市各项事业发展目标作为妇女儿童发展的基本依据,力求使泰安妇女儿童的发展与全市中了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想适应,与社会的发展同步。
三是依据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实际。通过“九五”规划的实施,从总体上说,泰安妇女儿童整体发展水平有了历史性突破,成绩是显著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还存在着差距和薄弱环节。新规划的制定,从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状况出发,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实事求是地设置主要目标,力求使新规划既能体现发展的原则,又符合我市妇女儿童的实际。
四、新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妇女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从我市妇女发展实际出发,以培养高素质妇女群体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根本;以实现男女平等发展为最终目标。
“儿童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根据《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改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培养和造就21世纪高素质人才。
按照上述总的指导思想,在两个新规划起草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新规划在体现省纲要和市“十五”计划总体要求的同时,密切结合泰安妇女儿童发展实际,以我市“九五”规划终期监测评估报告为基础,以2000年目标完成情况为参数,根据现实与发展,需要与可能,设置指标数据,提出策略措施,使新规划更加符合我市实际。
(二)承上启下、持续发展的原则。新规划从整体上着眼于发展,在“九五”规划实施的基础上,提出妇女和儿童在相关领域的发展目标和方向。主要目标保持连续性,某些指标根据社会和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增减和合理调整,既保持与“九五”规划相衔接,又体现长远发展的原则。凡能量化的指标,在“九五”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均有所提高,在某些领域有大幅度提高;不能量化的指标,也提出了发展的方向和程度。
(三)统观全局、突出重点的原则。新规划的主要目标既体现全面发展的原则,又把与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就业、参政、教育、健康、法律保护、生存环境等作为优先发展的领域;将农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妇女儿童的发展作为重点地区;将“九五”规划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新形势下妇女儿童发展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关注的重点,制定了具体的目标和实施措施。
(四)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原则。新规划的主要目标、工作措施和策略措施,是一个严谨的科学体系,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目标设置。主要目标特别是需要量化目标的确定,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既不过高,也不过低,经过努力能够达到或超过;对一些不能量化,又需要发展的某些方面,提出了倡导性的要求。指标的设置力求科学合理。制定的措施力求切实可行;能量化的指标易于监测,不能量化的指标易于评估,使新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五、新规划的主要内容
新规划分别由前言、总目标、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五部分组成。“前言”主要阐述了制定新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肯定了实施“九五’规划所取得的成果,提出了新规划制定的总体思路。
“总目标”概括了新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及方向。妇女规划的总目标是: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妇女全面进步;改善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完善妇女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法律赋予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得到实现。儿童规划的总日标是: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参与的权利,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儿童健康水平达到发展中国家的先进水平;儿童教育在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儿童成长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明显优化;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处于困境中的儿童受到特殊保护。
“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是新规划的核心内容。“妇女规划“确立了妇女优先发展的六大领域,即: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每一领域都明确提出了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为实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策略措施。“妇女规划”设置了37项主要目标和69项策略措施。37项主要目标都是衡量妇女发展状况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目标,69项策略措施是实施37项主要目标的具体行动。妇女与经济。从赋予妇女经济权利着手,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经济资源、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贫困等6项主要目标。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从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推进妇女民主参与进程着手,提出提高女干部比例和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等7项主要目标。妇女与教育。从依法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着手,提出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妇女中等和高等教育、妇女素质教育、妇女终身教育等5项主要目标。妇女与健康。从提高妇女生命质量着手,提出提高妇女预期寿命、妇女卫生保健服务、孕产妇生殖健康、控制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等6项主要目标。妇女与法律。从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着手,提出完善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开展普法活动、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禁止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力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等6项主要目标。妇女与环境。从改善妇女发展的自然环境与优化社会环境着手,提出创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提高妇女参与环境保护意识、增加妇女自我支配时间等6项主要目标。“卵、儿童规划”,确立了儿童发展的四个领域: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和儿童与环境。每一领域都明确提出了主要目标和为实现日标应采取的措施。“儿童规划”共设置了18项主要目标,63项支持性目标,47项策略措施。主要目标是衡量儿童发展的综合性目标。支持性目标作为主要目标的辅助性指标。策略措施是确保目标实施的具体要求。儿童与健康。从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着手,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护孕产妇安全分娩、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和增强儿童体质、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等5项主要目标。儿童与教育。从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着手,提出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基本接受学前教育,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等5项主要目标。儿童与法律保护。从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儿童权益着手,提出依法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依法打击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在诉讼中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等5项主要目标。儿童与环境。从改善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优化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保护处于困难中的儿童等3项主要目标。
“组织与实施”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是实施本规划的主体,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督导、协调和监督,强调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监测与评估”明确了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要求将性别统汁纳入各部门的常规统计之中。
六、做好新规划的学习和贯彻实施
1.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组织好新规划的学习、宣传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新规划。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宣传实施新规划的意义和各项目标任务;宣传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宣传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各级妇儿工委要将学习、宣传新规划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作出具体的安排。
2,做好新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要协助党委政府制定本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6个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各地的规划目标要突出地方特点,具有可行性;策略措施要有针对性和町操作性。要将妇女儿童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逐级落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各级要认真研究和落实实施新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目标分解,制定培训计划,抓好试点,搞好分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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